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4.04.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SBS/废胎胶粉复合改性沥青应用技术规范》DB65/T 4717-2023.pdf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SBS/废胎胶粉复合改性沥青应用技术规范》DB65/T4717-2023,自2024年04月10日起实施。

本规范立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殊的气候与地理条件,系统规定了SBS/废胎胶粉复合改性沥青路面应用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以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为核心,将废胎胶粉与SBS改性剂复合使用,通过科学的材料配方设计、严格的加工工艺控制和规范的施工流程,形成兼具高温抗车辙、低温抗开裂及水稳定性能的长寿命路面结构。本规范明确了从原材料选择、复合改性沥青加工与存储、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到施工工艺、质量验收的完整技术链条,特别针对新疆地区气候分区提出了差异化的性能指标要求,为自治区各等级道路的新建及改扩建工程提供了标准化依据。

材料与加工要求

本规范对废胎胶粉的粒径、掺量及储存条件作出明确规定,要求胶粉粒径控制在20目至60目,掺量大于基质沥青质量的15%;SBS改性剂用量不小于基质沥青质量的1.5%,并需配合相容剂与稳定剂使用。复合改性沥青应采用研磨工艺在工厂化间歇式设备中生产,加工温度与时间须严格遵循规定,成品储存时间一般不应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72小时。

混合料设计与路用性能

本规范推荐混合料用于沥青路面的上面层或中面层,宜采用间断密级配或连续密级配,并按马歇尔方法进行配合比设计。路用性能方面,浸水马歇尔试验残留稳定度须不小于85%,冻融劈裂试验残留强度比须不小于80%,高温动稳定度和低温极限拉应变应分别满足气候分区对应的指标要求。

施工工艺与质量管控

本规范强调施工温度控制的核心地位,规定了摊铺、碾压各环节的温度范围及“紧跟慢压、高频低幅”的压实原则,最低施工气温不宜低于10℃。施工全过程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进行材料进场检验、过程抽样试验及成品验收,确保各工序质量可追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SBS/废胎胶粉复合改性沥青应用技术规范》DB65/T 4717-2023第1页
第 1 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SBS/废胎胶粉复合改性沥青应用技术规范》DB65/T 4717-2023第2页
第 2 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SBS/废胎胶粉复合改性沥青应用技术规范》DB65/T 4717-2023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6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