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5.07.07-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绿色矿山建设管理规范》DB6530/T 0001-2025.pdf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绿色矿山建设管理规范》DB6530/T0001-2025,自2025年07月07日起实施。

本规范规定了辖区内的固体矿产及陆上石油天然气等绿色矿山建设的建设规模与“三率”指标要求。本规范适用辖区内固体矿产及陆上石油天然气绿色矿山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及生产矿山。本规范鼓励辖区内老、旧矿山企业采用绿色技术,逐步实现产业升级。

本规范是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为推进矿业绿色发展而制定的地方标准,系统规定了辖区内固体矿产及陆上石油天然气绿色矿山建设的管理要求。本规范以生态文明理念为统领,将绿色发展贯穿于矿山规划、勘查、设计、建设、运营和闭坑全过程,从证照合法、行政处罚记录、矿业权人义务、矿山储量及勘查进度、矿区规划符合性等方面设定了绿色矿山遴选的基本准入门槛。本规范强调因矿制宜,围绕矿区环境、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绿色低碳、生态修复、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确立了具体的指标与措施,同时对未达标矿山明确了限期整改及关闭处置程序,旨在引导矿山企业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安全高效的可持续发展。

证照合规与基本准入条件

本规范要求参与绿色矿山遴选的矿山企业必须证照齐全且合法有效,近三年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违法名单。同时,矿山剩余资源储量不少于三年,且不同储量规模的矿山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应程度的勘查工作并提交合格的地质报告,确保矿山具备持续合规的生产经营基础。

资源高效利用与绿色开发

本规范对矿山建设规模与“三率”指标提出严格要求,规定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设计规模须优于国家或自治区标准,明确黑色金属、建筑用砂等特定矿种的新建规模下限。在资源利用方面,要求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均须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鼓励采用一基多孔、充填式采矿等绿色勘查与开采技术,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扰动。

节能降碳与智能化建设

本规范要求矿山企业通过优化工艺和使用高效节能设备减少能耗,明确大型矿山绿电替代率应达到35%、大中型金属矿山水循环利用率应高于85%。同时,矿山须推进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建立完备的水处理系统。在安全生产领域,本规范着力推动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建设,鼓励应用远程精准控制设备与无人驾驶矿卡,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强化本质安全水平。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绿色矿山建设管理规范》DB6530/T 0001-2025第1页
第 1 页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绿色矿山建设管理规范》DB6530/T 0001-2025第2页
第 2 页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绿色矿山建设管理规范》DB6530/T 0001-2025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2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