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隧道维修加固技术规程》DB45/T2832-2024,自2024年06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公路隧道维修加固技术相关的术语与定义,规定了公路隧道维修加固的总体要求,还规定了调查、检测与勘察、加固处治、不良地质处治、裂缝修补及渗漏水处治、监控量测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钻爆法山岭公路隧道土建结构的维修加固设计、施工和监测。
本规程系统规定了公路隧道维修加固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钻爆法山岭公路隧道土建结构的维修加固设计、施工和监测。本规程以“调查、检测与勘察—加固处治—监控量测”为主线,构建了完整的技术闭环,强调维修加固前须依据检测评定结论和委托方要求,综合考虑安全、技术、经济、环保和交通影响等因素进行方案比选,避免不必要的拆除或更换。本规程要求对病害进行分类并针对性制定处治方案,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并针对围岩加固、衬砌承载力提升、不良地质处治、裂缝修补及渗漏水处治等关键环节给出了详细的技术规定和设计方法,确保维修加固后结构满足安全性、耐久性及使用功能要求。
本规程规定隧道维修加固前必须开展调查、检测与勘察工作,三者应相互结合、互为补充,为维修加固提供充分依据。调查需搜集原勘察设计施工资料及运营期检查报告,查明病害现状及地质变化情况;检测应对变形、裂缝、衬砌质量和围岩状况进行专项评定并给出明确结论;当现有资料无法支撑设计时,应进行补充勘察,重点查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及不良地质的分布与影响,勘察成果须包含病害原因推测和处治建议。
本规程建立了包含围岩加固、衬砌承载力提高及增设支点在内的多层次加固体系。围岩加固可采用地表或洞内注浆、增设锚杆等方法;提高衬砌承载力可根据病害类型选用粘贴抗拉材料、内嵌钢架、增设套拱、喷锚支护或换拱等措施,并明确了各类方法的技术参数和施工要求;对持续变形的结构可采用预应力锚索或临时支撑等方式增设支点。加固设计应充分考虑新旧结构协同受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连接可靠。
本规程针对洞口山体滑动、软弱地基、高水压、岩溶及膨胀性围岩等不良地质病害,制定了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的专项处治方案,要求综合运用结构加固和地质改良措施。此外,本规程要求维修加固施工期间应进行监控量测,可根据需要延续至运营期,明确监测项目涵盖沉降收敛、裂缝变化、水压及结构应力等内容,运营期有效监测时长不宜小于2年,并倡导自动化监测与人工监测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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