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范》DB45/T2627-2023,自2023年03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场所(包括户内、户外及水下)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安全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额定电压为交流1000V及以下的各类户内、户外用电设施,以及额定电压为交流380/220V及以下的水下用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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