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第4部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DB37/T1639.4-2024,自2024年07月2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用水定额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企业的用水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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