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第4部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DB37/T1639.4-2024,自2024年07月2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用水定额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企业的用水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是DB37/T 1639《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系列标准的第4部分,为第二次修订,代替2019年版,规定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具体定额值及管理要求。本文件以单位产品取水量为核心指标,明确了取水量的计算与供给范围,涵盖主要生产、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环节。与上一版相比,本文件大幅扩充了产品覆盖种类,新增了湿法磷酸、精对苯二甲酸、聚丙烯等二十种产品的定额值,并对烧碱、环氧丙烷等二十余种既有产品定额进行了修订,统一区分通用值与先进值,同时删除了部分不再适用的产品定额,以适应当前行业技术水平和节水管理需求。
本文件明确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用水定额的计算依据。单位产品取水量按统计期内生产取水量总和除以合格产品产量计算。取水量计算范围涵盖企业从各类水源、供水工程及市场购得的蒸汽、热水等新水量,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用水,不含基建、消防和外供等,确保定额核定边界清晰统一。
本文件对定额指标体系进行了系统性优化。在保留并修订既有产品定额的基础上,新增湿法磷酸、苯胺、水性工业涂料等产品的用水定额,并对盐酸、甲烷氯化物、合成树脂乳液等产品的定额值进行调整。所有定额均按通用值和先进值两级划分,分别对应一般企业可达水平和节水先进企业目标,增强了定额的适用性和引导性。
本文件对企业用水管理提出规范要求。用水计量器具的配置和管理须符合GB/T 24789规定,并鼓励配备智能化、可远程校准的计量系统。定额管理中,水平衡测试应遵循GB/T 12452及相关行业测试方法要求,为定额的准确核算和有效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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