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风险评价》DB44/T 2263.2-2020 ,自2021年3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资料收集与分析、点位风险评价、治理单元风险评价和评价报告编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评价、风险类型和等级划分和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等工作,园地、牧草地等的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可参照执行。
DB44/T 2263.2-2020《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风险评价》是广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的风险评估流程,确保农产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健康。该标准涵盖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工作程序、资料收集与分析、点位风险评价、治理单元风险评价以及评价报告编制等核心内容。通过科学的方法,结合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含量数据,对耕地土壤的污染风险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为风险管控和修复提供依据。同时,标准还涉及图件制作要求、风险评价报告大纲、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限量值等内容,确保评价工作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标准适用于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的评价及风险管控。
强调了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的协同风险评价方法。
明确了风险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关键技术指标。
包括土壤重金属污染指数(P)和农产品重金属污染指数(E)的计算公式。
提供了土壤重金属风险筛选值和农产品重金属限量标准值。
适用于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的评估与管理。
可作为园地、牧草地等类似区域的风险评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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