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城中村学校提升实施规范》DB4403/T 260-2022,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中村学校提升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实施方式、实施评价、实施保障以及监督治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城中村中小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实施。
《城中村学校提升实施规范》DB4403/T 260-2022是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城中村学校提升的标准化文件,旨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措施提升城中村学校的整体教育水平。该规范涵盖了城中村学校的定义、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实施方式、评价标准、保障机制及监督治理等内容,为城中村学校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操作指南。文件提出通过校园环境提亮、教学水平提升、特色课程提优、资源整合提力、品牌创建提质和家校共育提效等多方面举措,推动城中村学校向优质均衡发展。
文件明确了城中村学校提升应遵循的五大原则,包括坚持正确方向、创新示范、优质均衡、互助提升和以评促建,确保提升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规范详细列出了六种主要实施方式,如联盟学校共同发展、校际结对互助、特色课程建设、资源整合、品牌创建及家校共育,每种方式均包含具体的操作流程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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