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路工程工业废渣复合再生材料稳定土施工技术规范》DB41/T1961-2024,自2024年08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废渣复合再生材料稳定土施工的材料、复合再生材料稳定土组成设计、施工技术要求、施工质量管理与验收。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的工业废渣复合再生材料稳定土路基和二级及以下公路的工业废渣复合再生材料稳定土底基层施工,其他道路施工可参照使用。
本规范确立了公路工程工业废渣复合再生材料稳定土的施工技术体系,适用于各等级公路路基及二级以下公路底基层施工。本规范以粒化高炉矿渣、钢渣、粉煤灰等一般工业固废为原料,经加工磨细并添加激发材料制成复合再生材料,用以稳定黏土、粉土、砂土及湿陷性黄土等土类。本规范将材料划分为水硬性的I型和非水硬性的II型,分别适应不同塑性指数的土质条件。全文从材料性能、组成设计、路拌与厂拌施工工艺到质量管理与验收,对压实度、强度、水稳定性等关键指标作出了量化规定,并明确了最小剂量、松铺系数、碾压遍数及养生期等施工参数,形成了完整的技术闭环。
本规范将工业废渣复合再生材料分为I型和II型,I型为水硬性胶凝材料,适宜稳定塑性指数不大于17的土;II型为非水硬性胶凝材料,适宜稳定塑性指数在12至26之间的土。材料类型须根据强度试验结果确定,同时规定了土的含水率、颗粒分析、塑性指数及有机质含量等检验项目与技术要求。
复合再生材料稳定土的组成设计遵循原材料检验、室内试验和施工参数确定三步流程。本规范按路基和底基层不同应用层位,分别规定了压实度、最小承载比及7d无侧限抗压强度标准,并要求水稳系数不小于80%。材料组成设计须选取不少于5个剂量进行击实试验,以确定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率,并依据公路等级和交通荷载综合确定技术要求。
本规范对路拌法和厂拌法分别给出了施工工艺要求。路拌法涵盖备料、摊铺整形、布料、拌和与碾压等工序,最大压实厚度不超过30cm,拌和深度应侵入下承层5mm至10mm;厂拌法则强调连续摊铺与接缝的垂直处理。施工完成后,上路床和底基层的养生期不少于7d,期间严格控制车辆通行,并可按需采用洒水、薄膜或土工布覆盖养生方式。
该规范作为河南省地方标准,是对2020版标准的全面修订,具有显著的技术更新价值。该规范调整了工业废渣复合再生材料的技术要求,扩展了可稳定处理的土类范围,优化了路拌法施工工艺流程,并对原材料和混合料的检验频率与方法进行了细化。这一修订进一步提升了工业固废在道路工程中的资源化利用水平,为大宗工业废渣的规模化消纳提供了可靠的技术路径,有助于减少天然砂石等不可再生资源的开采,降低公路建设的碳排放强度。
该规范的实施对公路建设的质量控制和环境保护具有双重推动作用。在质量层面,该规范通过明确材料剂量、压实度、强度及水稳定性等关键控制指标,结合试验段铺筑和过程检验制度,能够有效保障复合再生材料稳定土的施工匀质性与长期路用性能。在环保层面,该规范引导施工单位科学利用钢渣、矿渣、电石渣等工业废弃物,既缓解了工业固废堆存占地和环境污染的压力,又契合了绿色公路和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此外,该规范明确适用于各等级公路路基施工,并可参照用于其他道路工程,在河南省乃至同类地区的公路建设推广中具备较强的适用性和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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