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质灾害调查无人机低空摄影测量技术规程》DB41/T2429-2023,自2023年09月0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中无人机低空摄影测量的总则、作业准备、航线规划、飞行实施、数据处理、质量控制、成果提交和附录等。本文件适用于利用无人机低空摄影测量技术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排查工作的生产作业。
本规程规定了利用无人机低空摄影测量技术开展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以规范作业、保障成果质量为核心,系统构建了从作业准备、航线规划、飞行实施到数据处理、质量控制及成果提交的完整技术体系,明确了各环节的操作方法与精度指标。本规程适用于河南省内采用旋翼、固定翼或复合翼无人机平台,通过搭载可见光相机与激光雷达等载荷,获取高精度数字正射影像、数字高程模型、实景三维模型及三维激光点云等多类成果,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与治理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支撑。
本规程确立了以作业准备为起点、成果提交为终点的工作流程。作业准备阶段需完成资料收集、实地踏勘、空域申请及设备检校,确保无人机的载荷、抗风能力与相机畸变差等指标满足要求。航线规划则依据调查比例尺确定地面分辨率,并针对地形起伏与地物特征进行分区与仿地飞行设计,对像片重叠度作出量化规定。飞行实施阶段重点规范了像控点布设与测量方案,并明确了数据现场检查的要点,对影像清晰度、点云覆盖及缺陷容忍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规程对空中三角测量、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实景三维模型及三维激光点云数据的处理流程均指明了所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并给出了加密点平面与高程中误差等关键精度指标。质量控制环节分别针对各类数字产品设定了检查内容,包括影像的拼接错位与色调均匀性、模型的完整性与纹理清晰度、点云密度与航带接边限差等。成果提交部分则统一了数字产品的格式要求,并明确了纸质文档与电子数据的归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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