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尾矿库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DB41/T3067-2025,自2026年03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尾矿库智能化建设在基础设施、生产系统、物理感知及传输系统、应急保障、安全管理系统等方面实现智能化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尾矿库智能化建设。
本规范立足河南省尾矿库安全运行与效能提升的实际需求,系统规定了利用地理信息、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智能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本规范覆盖从底层感知到顶层管控的全链条,明确基础设施、生产系统、物理感知及传输、应急保障与安全管理五大建设内容,要求在工控网络与通讯组网上构建高速、宽带、安全的数据传输通道,全面部署智能感知仪器仪表和三维数字化建模,实现排尾、筑坝、防排洪及回水等核心生产环节的自动监测与远程控制,并融合视频智能分析、无人机自动巡检、应急通信联动与全生命周期数据存储等能力,最终形成可视化、可分析、可预警的智能管控平台,以此驱动尾矿库向数字化、自动化和信息化管控方式转型,整体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同时,利用图像采集与计算机软件技术,将库区及周边环境实体转化为三维数字模型,为后续集中监控、分析预警和远程控制奠定统一的空间数据底座。
在排尾与筑坝方面,本规范提出通过传感器交互管理和无人机高精度测绘与差分定位相结合,实现排尾系统的智能监测和精准放线筑坝。对于防排洪及回水系统,则依托监测监控设备完成远程控制,确保设施运行状态可感知、可调节,并通过各子系统的联动,全面提升生产作业的协同性与自动化水平。
本规范将监测监控、无人机巡检、应急保障与安全管理深度融合,要求监控系统具备实时智能分析能力,无人机巡检实现自动作业、云端建图与成果自动归档,实现无人化值守。在应急状态下,能迅速启动应急通信和跨部门应急联动。同时,依托电子档案系统、安全风险管控系统及智能管控平台,构建风险辨识、评估、预警与过程追溯的完整闭环,保障尾矿库运营全程可查、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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