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1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编制完成山西省《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建设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代码、数据分层、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及元数据等。本标准适用于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建设与数据交换。
本规程规定了山西省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建设的完整技术体系,涵盖数据库内容、要素分类编码、空间要素分层、属性表结构定义、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以及元数据等核心环节。本规程以服务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目标,旨在统一全省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的汇交、更新、维护、管理与应用标准,确保数据成果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本规程充分吸收借鉴了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及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并结合山西省工作实际,对数据库框架结构和详细内容进行了细化与补充,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建设与数据交换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技术支撑。
本规程明确了数据库由基础地理信息、分类单元、分类因素、调查或核实样点以及分类辅助要素等组成。要素分类编码采用面分类法与线分类法相结合的方式,按大类、小类、一级至四级类划分,形成十位数字层次码结构,并详细规定了各类要素的代码表及标识码的18位唯一编制规则。
本规程对空间要素进行了分层组织,包含境界与政区、分类单元、分类因素、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样点及分类辅助要素六个图层。针对各图层,逐一规定了属性表结构,涵盖分类单元的生物多样性、土壤条件等数十个字段信息,并制定了属性值代码表。同时,本规程分别确定了以标准图幅和以行政区为基础的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并明确了数据交换格式及矢量、栅格数据的元数据描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