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建设规程》DB14/T3108-2024,自2024年12月1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山西省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编码、数据库结构定义、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及元数据等。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建设与数据交换。
本规程规定了山西省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建设的全套技术规范,涵盖数据库内容组成、要素分类编码体系、数据库结构定义、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交换内容与格式以及元数据描述等关键环节。本规程以分层组织方式管理空间要素,将行政区、分类单元、分类因素、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样点和辅助要素等纳入统一的数据库框架,并采用十位数字层次码对各类要素进行系统编码,同时明确了标识码的三层18位编制规则。通过规范矢量与栅格数据的属性表结构、属性值代码及文件命名方式,本规程为全省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的整合、存储与共享提供了标准化依据,确保数据库建设的规范性与一致性。
本规程明确了数据库由基础地理信息、分类单元、分类因素、调查或核实样点及分类辅助要素等内容构成,采用面分类法与线分类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素分类。分类代码为十位数字层次码,涵盖专业码、业务码及多级分类码;要素标识码则采用县级行政区划代码、要素层代码和顺序号组成的三层18位层次码,确保每个要素具有唯一标识。
本规程采用分层方法组织管理空间要素,规定了行政区、分类单元、分类因素、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样点、分类辅助要素及注记等各层的属性表结构,并给出了详细的属性值代码表。各层属性字段的设计完整覆盖了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所需的空间与属性信息,为数据采集与建库操作提供了明确字段定义与约束。
本规程制定了基于标准图幅和行政区划的两种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主文件名采用21位字母数字型代码,并规定了不同数据格式对应的扩展名。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依据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标准执行,矢量数据元数据遵循国土信息元数据规范,栅格数据元数据则按照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标准进行描述,保障了数据跨平台交换与解读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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