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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5.17-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pdf

2024年5月17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进一步提升高质量发展及改革创新为背景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水平,高质量推动城市发展转型、拓展城市功能、改善民生需求、提升居住品质,印发《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榕自然规〔2024〕1号。

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凡从事与国土空间规划有关的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等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涉及消防、人防、抗震、水利、绿化、环保、交通、电力、通信、防雷、水务、燃气、风景名胜、文物保护、环境卫生等方面内容还应符合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技术规范。

本规定是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国家及福建省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试行技术文件。本文旨在规范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活动的技术要求,构建覆盖建设用地许可、建设工程许可、规划核实及海域采矿权许可的全流程管控体系。本规定明确了用地性质、供地方式、建筑间距与日照、退让控制、场地布局、建筑单体设计、景观风貌、配套设施及管线布置等关键技术指标与审查要点,并对工业、住宅、商业办公等不同建筑类型的功能设计予以严格界定,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城乡建设品质提升。

核心设计管控规则

本规定对建筑布局、间距及退让做出详细限定,明确住宅、非住宅及特殊功能建筑间的间距计算规则,并依据建筑高度、朝向及地坪高差执行差异化管控。同时,本规定严格设定建筑退让用地红线、道路红线、绿线及河道蓝线的最小距离,对地下空间开发、轨道交通设施退让及特别区域控制提出相应要求,确保城市界面有序延伸。

建筑单体与功能规范

本规定对不同建筑类型的单体设计实施精准规制。住宅建筑严禁地下与套内空间直接连通;商业办公建筑不得采用住宅套型设计,严控套内面积与卫生间独立设置条件;工业及物流仓储建筑禁止设置居住类功能空间。此外,本规定对各类建筑的层高、集中商业的面积与面宽、通透率及建筑高度层次均设定了量化标准。

配套设施与市政工程要求

本规定强化了公共服务配套与市政公用设施的配建义务,明确社区养老、卫生、文体等服务设施须沿街设置并对外开放。在市政工程层面,本规定涵盖了管线综合布置、道路断面与纵坡控制、河道排涝标准以及充电设施建设等具体要求,并针对临建审批与项目分期许可制定了明确的许可与核验规则。

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1页
第 1 页
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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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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