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1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地震局为减轻地震破坏,减少地震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指导我省老旧房屋抗震性能提升加固,制定《福建省老旧房屋抗震性能提升加固技术指引(试行)》闽建科〔2025〕13号。
本指引适用于福建省老旧房屋的抗震性能的提升加固,具体为:
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执行以前建造的房屋。
2、2000年以前建造(以主体结构开工时间为准)的自建房。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执行时间以各地实际执行规范时间为准。
本指引系为贯彻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福建省老旧房屋抗震性能而制定的技术文件,适用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 11-89 执行前建造的房屋及2000年前建造的自建房。本指引遵循先调查评估、后抗震鉴定、再提升加固的递进程序,明确了老旧房屋在预期后续工作年限内应达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设防目标。技术内容涵盖场地与地基基础的抗震隐患识别、上部结构的两级鉴定方法,以及针对混凝土、钢、砌体、木、生土等不同结构类型的加固工艺与构造要求,并对施工过程控制与质量验收作出规定,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老旧房屋抗震性能提升技术体系。
本指引确立了抗震性能提升的三步工作程序,即先开展周边地质与建筑现状的调查评估,再依据后续工作年限将房屋划分为A、B、C三类进行抗震鉴定,最后实施提升加固。在设防目标上,本指引要求在预期的后续工作年限内实现“三水准”设防,但对后续工作年限少于50年的房屋,允许其损坏程度略大于按现行标准设计建造的房屋。调查评估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应立即撤离人员并开展鉴定或拆除。
本指引针对不同结构体系分别给出了加固技术方案与构造细节。混凝土构件可采用增大截面、置换混凝土、外包型钢、粘贴钢板及纤维复合材等方法;钢构件可采用增大截面、粘贴钢板、外包钢筋混凝土等方法;砌体构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木构件可采用木材置换、纤维复合材加固等措施;生土结构可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或重砌等方法补强。所有加固方法均强调新旧材料界面的协同工作与节点锚固的可靠性。
本指引要求对房屋周边地质现状进行调查评估,处于不利地段的房屋应采取加固措施,处于危险地段的应结合规划迁建或采取应急措施。在施工管理方面,本指引规定施工前须经设计交底,施工中应编制专项方案并按工序验收,发现与原鉴定不符或结构出现新的严重危险点时,应暂停施工并会同设计单位采取处理措施,确保加固工程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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