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3日,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为规范本部门审批服务,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印发《河南省水利厅审批服务工作实施规程(试行)》豫水办政〔2024〕4号。
河南省水利厅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辅道、受理、审查、决定及送达,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旨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塑行政审批制度、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总体部署,对本厅审批服务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运行模式及办理流程作出系统性规范。本规程明确,审批服务工作遵循“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将合规审查与业务技术审核相分离,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本规程确立了由政策法规处加挂牌子的审批办统一牵头、相关业务处室协同联动的内部工作机制,并对申请受理、技术审核、特殊环节办理、决定签批、结果送达及审管信息双向反馈的全链条管理进行了细化规定,以保障审批行为依法、高效、规范。
本规程构建了审批办统筹协调与业务处室技术支撑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审批办主要负责申请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咨询辅导、窗口受理、结果出具及与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对接。相关业务处室则专注于政策拟定、业务技术审核、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殊环节的办理以及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了审批服务与业务监管的适度分离与有效衔接。
本规程对审批权限进行了充分授权,明确分管领导担任审批服务首席代表并行使签批职能,同时授权窗口人员负责材料受理与结果送达。在流程上,本规程依据事项复杂程度区分了技术审核事项、一般事项和联审联批事项三类办理流程。对于涉及专业技术评审的事项,设定了转请业务处室限时审核、经总师及分管厅领导确认后再由审批办作出决定的闭环程序。
本规程注重审批与监管的闭环联动,要求审批办在作出决定后即时将信息推送至监管处室,监管中发现的处理情况亦需反向推送,确保审管不脱节。同时,本规程严格规范了办理用时,明确规定业务技术审核及特殊环节的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如需延长期限须经分管厅领导批准,从制度上压缩了自由裁量空间,保障了审批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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