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城市环境卫生基础数据》DB4401/T250-2024,自2024年04月1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信息化建设有关的术语和定义、数据项描述方法与规则、数据模型和数据信息。本文件适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本规范立足于广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实际需求,系统性地规定了城市环境卫生基础数据的数据项描述方法与规则、数据模型及数据信息。本规范将环卫基础数据划分为环卫设施设备、环卫作业、垃圾收运、环卫清扫保洁和环卫监督检查五大核心信息板块,并对各类数据项的名称、数据类型、长度、值域范围及说明等属性进行了明确界定。本规范构建了统一的数据模型,覆盖了从垃圾投放、收集、转运、处理处置的全链条设施设备信息,以及作业单位、人员、项目等管理要素,为全市环境卫生数据的规范化采集、交换与共享奠定了技术基础。
本规范构建了覆盖环境卫生管理全链条的基础数据体系。该体系不仅囊括了垃圾投放点、收集站、转运站、处理设施及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设备的静态信息,还将环卫作业单位、人员和具体作业项目等管理信息纳入其中,形成了完整的业务数据闭环。
本规范注重对环卫运行动态信息的标准化定义。通过详细规定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粪便等的收运信息,以及人工和机械化清扫保洁的作业区与作业记录信息,本规范强化了对环卫作业过程的精细化数据支撑,实现了从静态设施到动态作业的全维度数据覆盖。
本规范明确了环卫监督检查的数据规范。通过设定考评检查基础与处理信息、案件基本信息与处理信息的数据项,本规范将环境卫生的监督考评和问题处置纳入了标准化数据管理轨道,为提升环卫管理效能和问题处置效率提供了数据标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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