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DB44/T2742-2025,自2026年01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国土变更调查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准备工作、调查界线调整、单图斑调查与建库、数据库更新、数据统计分析、成果检查、成果资料提交与归档、数据库备份等。本文件适用于县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本规程规定了广东省县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是基于“调查、核查、建库一体化”新作业模式的实践经验总结。本规程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基本调查单位,明确了从准备工作、调查界线调整、单图斑调查与建库、数据库更新、数据统计分析到成果检查与归档的完整工作链路。本规程将调查任务拆分至图斑级,采用内外业协同作业方式,强调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原则,规范了外业调查举证、图形调整、地类认定、属性标注及照片挂接等单图斑建库环节,并对数据库更新中的图形、属性、单独图层及表格更新提出了具体要求,最终通过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核查的多级检查制度确保成果质量。
本规程以单图斑为最小处理单元,将调查工作底图上的任务图斑与自主变更图斑经内业预判后分类处理。需外业举证的图斑须依据实地现状调绘边界、核实认定地类并记录种植属性、耕地类型等各类信息,回传举证材料后开展建库。建库时需进行图形调整以避免狭长碎小等拓扑问题,并按照附录A的对照表完成地类认定、细化属性、种植属性、单独图层属性及备注字段的规范标注,同时完成举证照片与图斑的挂接。
基于省级核查锁定后的变更范围成果,本规程要求更新基础调查数据库并生成更新数据包。更新内容包括调查界线、图形分割合并、地类与权属等属性信息、城镇村等用地层以及光伏板区、推土区等单独图层。同时须按照附录B的要求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跟踪图斑列表等表格,并利用更新后的数据库生成各类统计报表,据此编写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本规程建立了贯穿全流程的质量检查体系。单图斑成果须通过计算机自动检查与人机交互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验证数学基础、图形规范、属性规范、举证照片符合性及地类一致性,必要时开展“互联网+”在线核查或外业实地核实。数据库成果则需进行有效性、完整性、规范性及一致性检查,县级须对最终成果进行百分之百自查,省级进行核查,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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