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科学合理指导湖北省县城居住社区规划建设,确保居住生活环境宜居适度,经济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间,保障县城居住社区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湖北省《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标准第1部分:居住社区规划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县城居住社区规划的县城住宅建筑、县城居住社区规划设计、县城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县城居住社区附属道路与配建停车、县城居住社区市政基础设施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县城居住社区的规划设计。本文件未涉及的内容,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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