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作为广东省地方标准,针对设计最高速度不超过160km/h的城市轨道交通路基工程,系统规定了路基设计的技术要求。本规范涵盖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工程勘察、设计荷载与稳定分析、路基本体、地基处理、支挡结构、防护与防排水、接口设计、检测监测及环境保护等十三个主要技术内容。本规范强调路基工程应满足强度、变形、稳定性和耐久性要求,因地制宜地选择设计方案,并注重绿色环保与节约用地。本规范明确了路肩高程的防洪涝标准、设计工作年限的差异化要求,以及有砟与无砟轨道的沉降控制标准,旨在统一广东省内城市轨道交通路基设计准则,确保工程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核心设计要求
本规范规定了路基设计的基本准则,包括按1/100洪涝水位频率确定路肩高程、支挡及承载结构100年设计工作年限等关键参数,并针对不同轨道类型明确了差异化工后沉降标准,无砟轨道路桥过渡段差异沉降须控制在10mm以内。
关键技术措施
本规范详细规定了路基本体、地基处理、支挡与防护的技术细则,涵盖基床结构压实标准、过渡段特殊设计、常用地基处理方法(如换填垫层、复合地基、桩板结构)及多种支挡结构形式的适用条件,并强调应通过现场试验验证处理效果。
全面系统保障
本规范对路基防排水、接口协调、检测监测及环境保护做出系统性规定,要求完善地表与地下排水系统,统筹预留电缆槽、接触网支柱等设施基础,并明确了检测方法、监测周期及环境保护的优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