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基坑支护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测工作,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低碳环保,制定北京市《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T489-2024,自2024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与市政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测。建筑基坑支护设计应综合考虑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基础类型、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变形控制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本规程是对原《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T 489的全面修订,作为北京市地方标准,本规程系统规定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与市政基坑工程在勘察、设计、施工及监测全过程中的技术要求。本规程以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低碳环保为基本原则,融合了近年来北京地区深基坑工程的实践经验与技术发展,在原有框架基础上新增了基坑工程抗震设计、碳排放量计算、周边环境调查等章节,强化了地下水控制中对地下水位上升的应对措施和降水井封堵要求,并调整了监测频率与预警标准。全文涵盖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勘察与环境调查、地下水控制、放坡、支挡式结构、土钉墙、开挖与回填、监测等核心技术内容,为北京市基坑工程提供了系统性的技术依据。
本规程明确了支护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根据基坑开挖深度、邻近建(构)筑物与坑边的相对距离比及地质条件,将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划分为三级,并据此确定结构重要性系数与变形控制标准。支护结构选型需综合考虑周边环境、开挖深度、地质条件、造价及碳排放量等因素,支挡式结构涵盖排桩、地下连续墙、锚拉式及双排桩等形式,土钉墙适用于开挖深度不大、地层条件较好且对变形控制要求不严的基坑。
本规程强调地下水控制应以对地下水资源和环境影响最小为原则,优先选择帷幕截水方法,明确了截水、降水、集水明排及回灌等方法的适用条件与设计要点。支挡式结构采用平面杆系有限元弹性支点法进行分析,需满足嵌固稳定性、整体滑动稳定性及抗隆起稳定性验算要求;锚杆设计采用安全系数法,其极限抗拔承载力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土钉墙设计需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并对土钉轴向拉力进行修正。
本规程对排桩、地下连续墙、锚杆、土钉墙等各支护型式的施工工艺、质量检测及偏差控制提出了详细规定。监测工作强调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明确了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频率及预警值的确定方法。本规程新增的抗震设计章节提供了拟静力法计算地震土压力的方法及抗震构造措施;新增的碳排放量计算章节建立了基于定额工程量的碳排放因子计算方法,覆盖建材生产、运输、施工、使用及拆除全阶段,为绿色低碳基坑设计提供量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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