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普通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规范》DB36/T1946-2024,自2024年09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普通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总体框架与功能要求、运行监测与服务信息、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指标、运行监测与服务平台、数据传输要求、出行信息发布、系统安全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普通公路网(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运行监测与服务系统的实施与管理,用以指导方案设计、监测设备布设、平台对接以及系统验收等。
本规范系统性地规定了江西省普通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要求。本规范立足于省、市、县三级路网平台架构,面向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覆盖了从外场监测设施布设、数据采集传输到平台功能应用、出行信息发布的全流程。此外,本规范还对系统安全提出了符合国家等级保护要求的规范,旨在建设一套集日常监测、应急协调与公众服务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化系统。
本规范构建了由省级、市级、县级路网平台及路网监测点组成的四级监测服务体系。系统规划遵循统筹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技术要求涵盖数据存储、传输时间与系统响应等硬性指标。例如,省、市、县三级平台需具备7×24小时保障能力,且日常事件监测数据上传周期应小于10分钟。
本规范详述了路网运行状态监测与服务指标体系,具体包含交通量、平均速度等基础指标,以及通道和路网层面的交通运行综合指数。通过给定的复杂数学模型,将大车比例、饱和度、气象影响要素等因子进行加权计算,量化评估路网的中断、拥挤与安全程度,并将运行状态划分为五个等级,为动态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规范规定了公众出行服务信息的内容边界与发布方式,要求信息需覆盖路径规划、实时路况、突发事件及公路气象等,并通过网站、热线、情报板、移动终端等多渠道触达用户。在系统安全方面,要求省、市、县三级路网平台严格遵循国家信息系统安全二级保护标准,并采用交通运输行业密钥认证来确保数据交互的机密性与抗抵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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