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规范》DB36/T900-2023,自2024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的程序、内容和要求,并给出了技术评价报告格式。本文件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雷电防护设计技术评价。
江西省地方标准《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规范》(DB36/T 900-2023)是对2016版标准的首次修订,系统规定了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的程序、内容与要求。该标准明确了评价对象涵盖建筑物雷电防护分类、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防侧击雷、防闪电感应、等电位连接、屏蔽及布线、防闪电电涌侵入等九大核心环节,并对每一环节的评价内容和技术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标准提供了完整的技术评价报告格式,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雷电防护设计技术评价,为规范江西省建筑物雷电防护设计审查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操作指南。
标准规定了技术评价的基本流程,要求评价机构在采集雷电防护设计资料和勘查资料后进行分析,形成专业意见,经专家评审后编制技术评价报告。设计资料须包含雷电防护设计说明、接地系统布置图、引下线布置图、接闪器布置图、均压环设计、强弱电系统图、机房等电位及屏蔽布线图等。勘查资料须涵盖项目地理位置、雷电活动规律、周边自然环境、土壤电阻率、建筑物使用性质及相邻建筑物情况等信息。
标准对各评价对象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接闪器须采用滚球法计算保护范围,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滚球半径分别为30m、45m、60m。引下线间距对三类建筑物分别不宜大于12m、18m、25m。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各类建筑物的冲击接地电阻分别不应大于10Ω、10Ω、30Ω。电涌保护器须按级配置,第一级SPD冲击电流不小于12.5kA,电压保护水平不大于2.5kV。
标准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雷电防护类别判定作出了专门规定,以附录形式明确了生产、加工、研制危险品工作间及储存场所的分类标准。对电子信息系统,要求根据工作频率采用星形或网形等电位连接网络,线缆应穿金属管槽敷设,主机房宜设在建筑物低层中心部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房须设置电磁屏蔽室,室外燃气管道应每12米做一次接地并连接均压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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