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6/T805-2023,自2024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火灾事故处理、检查考评及消防档案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符合江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学校。其他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包括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参照执行。
江西省地方标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6/T 805-2023)全面替代了2014年版本,旨在为省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参照执行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提供消防安全管理的技术依据。该规范系统性覆盖了从消防安全职责划分、制度完善、场所硬件设置,到日常防火巡查、宣传教育、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及事故处理等全流程管理环节。新版本重大修订在于增加了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汽车停放充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并对微型消防站、安全疏散设施及备用电源作出了更明确细化规定,着力提升校园综合火灾防控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
规范要求学校必须建立从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到教职员工层层分解的逐级责任制。特别是明确了消防控制室值班员与消防设施操作员须持证上岗,并成立了不少于6人的微型消防站,不能由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兼任。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须详尽规定例会、值班、隐患排查、培训考评等内容,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
新版规范对校园内建筑耐火等级和安全布局有严格限定,比如小学主要教学用房不得设在四层以上,托儿所儿童用房严禁设于地下。详细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室内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场景。尤其新增了防烟排烟设施和消防救援口的设置标准,确保建筑安全疏散的硬性条件达标。
规范强化了对电气、用火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专项管理,严禁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并首次以专门条款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提出管理规范,明确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禁停区域停放或充电,充电区域需加装具备存储功能的视频监控。同时,学校必须每学期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高危单位需每季度组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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