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路堰筑隧道设计规范》DB32/T4739-2024,自2024年05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堰筑隧道设计的总体设计、结构与防水、围堰工程、基坑工程、地基与基础、运营维护设施等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各级新建公路堰筑隧道设计。
本规范是江苏省关于公路堰筑隧道设计的地方标准,系统规定了在设置临时或永久挡水围堰条件下采用明挖法修建公路隧道的全过程设计要求。本规范涵盖总体设计、主体结构与防水、围堰工程、基坑工程、地基与基础以及运营维护设施等关键技术环节,确立了以概率理论为基础、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本规范强调隧道主体结构按永久构筑物设计,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100年,安全等级为一级;防排水遵循“以防为主、堵排截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以混凝土自防水为根本、接缝防水为重点、辅以柔性外包防水层的综合体系。本规范明确围堰工程须具备抵抗风浪流潮汐的能力并满足通航行洪要求,基坑工程应保障施工与周边环境安全,同时对各专业运营设施的配置标准与防灾救援设计提出了详尽规定。
本规范从隧道位置选择、线形设计、横断面布置及横通道设置等方面明确了总体设计原则,要求隧道平面线形宜采用直线,纵断面宜为“V”形或“W”形浅埋型式,并规定了建筑限界与内轮廓的最小间距。结构与防水部分要求主体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明确了结构抗浮验算方法、变形缝与施工缝设置原则,以及不同环境下裂缝宽度和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控制标准。
本规范对围堰工程的设计工作年限、安全等级划分、堰顶高程确定及稳定性验算作出系统规定,将围堰分为土围堰和钢围堰两大类,分别给出了填料要求、坡率控制、防渗处理及拆除要点。基坑工程方面,本规范规定了安全等级划分、支护选型与布置原则,要求基坑与围堰统筹设计并形成封闭止水系统,明确了地下水控制指标和分层、分段、对称、均衡的开挖回填要求,以及回填材料的选用与压实标准。
本规范要求地基与基础设计进行承载力与变形验算,根据土层条件选用换填、水泥土搅拌桩、高压旋喷桩或桩基础等处理措施,并对桩基布置、承载力验算及与主体结构连接构造提出明确要求。运营维护设施部分涵盖通风排烟、照明、监控、通信、火灾报警、排水、消防给水及供配电接地等全专业设计,规定隧道需实现无盲区视频监控、具备火灾自动探测报警功能,消防负荷采用双回路供电,并明确了消火栓系统和泡沫-水喷雾联用灭火系统的关键参数。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