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钢渣沥青路面应用技术规范》DB64/T1973-2024,自2024年05月0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钢渣沥青路面的原材料、配合比设计、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交工验收阶段的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新建、改扩建及养护工程中的钢渣沥青路面。
本规范立足于宁夏地区钢渣资源化利用需求,系统规定了钢渣沥青路面从原材料选用、配合比设计、施工工艺到质量管控与交工验收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将钢渣集料定位为替代部分或全部碎石集料的路用材料,明确了钢渣预处理须经充分陈化以确保体积稳定性,并对放射性、重金属浸出浓度及浸水膨胀率等环保与安全指标作出强制性规定。在配合比设计方面,本规范强调以体积配比为基础换算质量配比,并专门要求对钢渣沥青混合料进行体积安定性验证,以保障路面结构的长期耐久性。
本规范针对钢渣集料构建了覆盖预处理、陈化、破碎筛分、水洗及存放的全链条管控要求。钢渣使用前必须满足浸水膨胀率、放射性内/外照射指数、重金属离子浸出浓度等关键检测指标,从源头确保材料的环境安全性与路用品质。粗集料强调棱角丰富、表面纹理粗糙,以增强与沥青的黏附性。
本规范在配合比设计中创新性地引入了“体积配比”与“质量配比”的换算方法,要求以矿料毛体积相对密度为换算依据,确保生产计量的准确性。同时特别增设了钢渣沥青混合料浸水膨胀率验证环节,将体积安定性作为配合比设计检验的必要组成部分,以此控制钢渣遇水膨胀的潜在风险。
本规范在施工环节提出差异化要求,规定钢渣沥青混合料拌和时宜将干拌与湿拌时间各延长5秒至10秒,以保证钢渣集料被沥青充分裹覆。摊铺与碾压环节明确了钢渣沥青混合料的温度控制标准,并要求运输过程中做好保温措施,以适应钢渣集料对温度变化的敏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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