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4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内业核查整改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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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19.11.24-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内业核查整改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23号.pdf
本通知对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国家级核查整改阶段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当前,全部县级初始调查成果已完成第一轮国家级内业核查,核查意见已反馈各地,全面进入核查整改阶段。本通知要求各地以核查整改为核心、以配合督察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国家级内业核查发现的所有错漏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整改,不得遗漏或隐瞒。同时明确了疑问图斑整改、专项督察配合、“互联网+”在线核查及外业核查等方面的具体操作要求,并就初始调查数据库截止时点、特殊地区举证、统一时点更新、调查经费拨付等事项作出安排,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疑问图斑整改与成果上报
本通知要求省级三调办组织各地梳理确认国家级内业核查意见,对“一类错误”图斑有异议的可提出核查申诉,申诉须基于现有调查结果和举证材料,同一图斑一般只接受一次申诉。首轮核查不合格的县级调查单元需全面整改后重新提交核查,首轮合格的则需尽快完成疑问图斑核实整改和补充举证后报复核。补充举证原则上应重新实地举证,抽查图斑确认成果须经省县两级审核后上报。本通知明确了不同提交批次的上报时限,无故未按时或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将予以通报。
配合督察与核查工作衔接
本通知要求各地积极配合专项督察,重点督察省级核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肃对待主观故意或倾向性问题,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同时要求各地做好人员、设备、交通等准备,积极配合国家级“互联网+”在线核查和外业核查工作,县级三调办应根据图斑实际情况拟定核查方案和应急预案。本通知还规定以核查各项差错率指标合格前提下提交国家级复核的数据库作为初始调查数据库,此后的调查错误统一纳入统一时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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