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功能评定规则》自然资办函〔2021〕1238号,要求贯彻落实“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指示精神,及时服务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及实施管理。
本规则对本系统功能评定工作作出分步安排与组织规范。评定遵循“谁审批、谁评定”原则,分为初步评定与全面评定两个阶段:初步评定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前完成,重点检验规划审查基础功能;全面评定在县级总体规划批准前完成,要求实现“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全国一张图必备功能。若初步评定阶段已达标,可申请一次性完成评定。评定以“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为总体要求,由部组织省级和国务院审批城市的评定,省级以下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其余市、县级评定。工作程序包括地方自评、形成建设情况报告并填写标准落实情况,再由评定工作组通过查阅资料、观看系统演示等方式逐项复核打分,各省可在部定标准基础上深化细化评定要点,但不得降低权重或减少要点。
分步推进与弹性安排
本规则将评定分为初步评定与全面评定两步,初步评定确保系统具备规划审查基础功能后即可报批市级总体规划,县级总体规划则须在全面评定通过后方可批复。对于省市县统一建设或一体化建设的地方,可一并评定;初步评定阶段已达到全面评定标准的,可直接申请一次性完成,避免重复工作。
评定标准与组织分工
评定严格围绕“四个统一”展开,具体标准附后。部级负责省级与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城市的评定,省级以下负责其他市、县的评定。各地须对照国家标准、相关文件与本规则提前自评,提交系统建设情况报告并标注标准落实情况,部以实地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评定,工作组通过印证资料查阅和系统演示进行复核打分。
附加考核项设置
评定标准中纳入加分项与扣分项。加分项包括载入部分部门规划成果与管理数据、建立专项规划衔接核对机制并具备空间审核比对功能、汇交矿产资源控制线与重大项目布局等矢量数据,以及具备整合二三维空间数据能力并制定整合方案等。扣分项则针对城市信息模型等涉空间治理应用系统未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导致空间数据“体外循环”的情形,视阶段不同扣分幅度有所区别。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