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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19.06.1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41号.pdf

2019年6月17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41号。

本通知旨在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有效破解部门间网络联通不畅、信息共享不足、业务协同困难等瓶颈,对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网络运维环境作出系统部署。本通知以保障信息安全为前提,依据登记流程优化图,提出分三个层面、用2至3年时间完成平台布局优化与安全防护的总体目标,推动申请受理等环节向互联网迁移,审核登簿及数据向政务外网迁移,空间图形与权籍审核保留在物理隔离的业务内网,并在此基础上统筹推进信息互通共享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以期大幅精简材料、压缩时间、提高效率,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登记服务体系

本通知要求各地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将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延伸至线上,构建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实现24小时在线申请、受理、查询与反馈。同时,将审核、登簿、缮证环节及非空间登记数据库有序迁移至政务外网,并强化与税务、公安等部门系统的对接,在审核环节实现在线比对校验;登簿结果同步写入外网和导入内网,并实时接入国家和省级信息平台,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部门信息互通的新型服务体系。

筑牢数据安全与权籍审核的保护边界

本通知强调将不动产权属调查、测绘及基础地理等空间图形数据,以及权籍调查成果审核业务严格保留在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业务内网,确保数据保密安全。权籍调查成果须在受理后导入内网数据库,大于6平方公里的成果数据通过离线方式导入,审核结果再离线反馈至外网以支撑登记审核。同时,明确互联网与政务外网之间通过双向网闸、政务外网与业务内网之间通过单向网闸和离线摆渡实现受控的数据互通,并对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加密存储、传输和去标识化处理。

深化信息共享集成与存量数据整合

本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履行信息共享集成的主体责任,梳理登记业务信息需求,制定共享工作计划,因地制宜推进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对于条件成熟的地区,应尽快完成内外网迁移并联通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暂不具备条件的,应联通常驻业务网上的精准查询节点,支撑实时核验。部层面将协调提供部际“总对总”的信息共享服务。同时,本通知明确要求加快存量数据整合,在2019年底前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存量现势登记数据整合入库,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存量历史数据整合汇交,夯实信息基础。

该通知是自然资源领域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的关键性制度文件,其发布标志着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工作从局部探索进入系统化、整体化推进的新阶段。该通知通过明确“三网分离”的网络运维架构,在保障信息安全与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有力破解了长期制约不动产登记效率的“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问题,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网络互联和信息互通提供了清晰的技术路径和标准规范。在实践层面,该通知推动构建的网上办事大厅和全流程在线受理系统,使企业群众可随时随地提交申请、获取反馈,将显著降低办事成本、压缩时间,使“24小时不打烊”的服务模式成为现实,切实提升便民利企水平。同时,该通知强调统筹推进线上线下融合,要求通过信息共享替代群众重复提交材料,有助于倒逼政府职能转变和部门协同共治,优化营商环境。在数据基础层面,该通知对存量数据整合提出刚性时间要求,为全面实现登记信息的集成共享和智能核验奠定了坚实基础,对提升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准确性和管理效能具有深远意义。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41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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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41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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