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4日,自然资源部用途管司印发《关于修订全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规划许可交互数据规范的函》自然资用途管制函〔2023〕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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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本函针对全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在规划许可相关事项数据交互中暴露的问题,通报了本司会同部信息中心已完成对交互数据规范的修订工作,形成了《全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交互数据规范(二)》(修订版)。本函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抓紧对照新版规范开展系统自查,并于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接口、表单及功能的调整修改,确保监管系统稳定运行。同时,本函明确了附件材料的获取方式及业务咨询联系人。
规范总体要求与编码体系
本规范明确了统一的空间参考基准,包括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3度分带投影及1985国家高程基准,并规定了PDF扫描件的色彩与分辨率参数。为保障数据唯一性,本规范设计了电子监管号的5层19位编码结构,该编码融合了行政区划、许可年份、业务类型码、顺序号及校验状态码,是贯穿所有交互事项的核心标识。
交互节点与五项业务覆盖
本规范梳理了许可信息提交、许可文件提交与撤销等标准交互节点,并覆盖了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链条业务。具体涵盖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以及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五大类事项,为每一类事项均定义了包含属性数据和Shape格式空间图层的详细交互内容。
影响意义
该函及附件规范的发布,标志着全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信息化建设迈入更加精细和标准化的新阶段。该规范通过修订,直面并解决了前期系统交互中的具体问题,为“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体系提供了关键的技术数据支撑,有助于从源头规范各级地方审批行为,减少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
该规范的修订版具有很强的实操约束力,通过对交互节点、数据格式和电子监管号规则的强制性统一,显著提升了跨层级、跨地域规划许可数据的互联互通效率。规范要求各地限期完成系统调整,倒逼地方加速业务系统升级与流程再造,为后续实现全国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信息的实时动态监管、全生命周期追溯及行政审批效能评估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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