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4日,为更好支撑耕林园草等自然资源统筹管理,精准掌握真实准确的国土利用现状基础数据,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规范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128号
本通知旨在优化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模式,规范调查成果应用,以支撑耕林园草等自然资源统筹管理,并减轻基层负担。核心调整包括:不再下发遥感监测疑似变化图斑;健全部门协同与质量监管;细化耕地、林地、草地等地类的调查认定规则;规范调查成果在管理中的使用,并建立纠错容错机制。
调查模式与协同机制
自然资源部统筹制作正射影像图分发地方,不再下发疑似变化图斑,由县级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实地调查,县级以上政府负总责。落实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调查与国土变更调查协同,按“统一标准、统一时点、统一平台”同步开展。调查成果上报前需经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部门合法合规性核实,违法违规地块按原地类调查并标注“疑似违法违规”。
地类认定关键规则
耕地方面,耕作层未破坏的棚架食用菌菇、浅根系药材水果花卉、自然撂荒地等按耕地调查并分别标注;临时种植果树茶树的标注“种植用途临时调整”;耕作层严重破坏的劣质耕地不再按耕地调查。林地草地方面,现状林地上种植经济林按林地调查并标注,皆伐后临时耕种标注“采伐更新临时种植”;草业工程按“人工牧草地”标注。已批未用土地按批准用途调查。
历史流失耕地分类处置
对“三调”前因种树种果茶等流失的耕地设置过渡期,分类处置:符合规则且集中连片、灌溉条件好的,分阶段恢复并在图层标注“拟恢复”;确实不适宜恢复的,与适宜地块置换并标注“拟置换”,纳入过渡期的地块在耕地保护考核中统筹考虑。同步厘定陆海衔接、海岸线及零米等深线动态调整规则。
调查成果规范应用
明确国土调查反映调查时点现状,不等同于用地性质,不作为部门职责分工依据。实际管理应以现场核实为主,综合比对规划、审批、执法信息及现状地类来源合法性等作出判断。建立纠错容错机制,发现不一致可通过年度或日常变更动态更新,以缓解年底集中调查压力。各省应结合实际制定细则报自然资源部备案,重大事项以省为单位报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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