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进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化,统一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信息化技术要求,制定福建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标准》DBJ/T13-446-2024,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轨道交通新建、改建与扩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化相关工作,包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质量管理、信息化监控等管理工作。
本标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446-2024,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发布,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适用于福建省轨道交通新建、改建与扩建工程的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旨在统一技术要求,提升管理水平。本规范以信息化平台为核心载体,系统规定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信息化监控、质量管理及平台技术性能等全链条管理要求,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通过明确各参建单位在信息采集、数据上传、预警响应、隐患闭环处置等环节的职责与时限,推动质量安全管理从传统模式向数字化、可视化转型,实现实时感知、动态预警、流程闭环与考核评估的一体化管控。
本规范要求构建覆盖工程基本信息、风险源动态、监测数据及危大工程的综合管控体系。信息化管理贯穿工程全过程,实现风险辨识、评估、动态跟踪与预警消警的在线闭环。规范详细规定了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分析及多级预警推送机制,明确了综合预警发生后各参建单位须在30分钟内在平台上响应,并限时给出处置建议与措施,确保风险状态可追溯、可控制。
本规范建立了隐患上报、响应、整改、复核、消除的全流程信息化闭环管理机制。依据隐患危害程度分四级管控,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级人员的排查频次、响应时限作出严格规定。应急管理部分明确了应急预案、抢险队伍、物资储备及专家库的信息化管理内容,要求应急事件须在30分钟内完成响应,并实时上传处置信息,构建了事前预防与事中快速响应的联动保障体系。
本规范将材料进场验收、质量检测、验收及缺陷整治等质量管控环节纳入线上管理,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与自动考核。同时,制定了涵盖视频监控、扬尘噪声监测、大型机械作业监控及人员实名制考勤的信息化监控标准,对数据存储、传输协议及设备性能提出具体要求,确保现场施工可视、环境可测、人员可查、设备可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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