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作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对新建、改扩建建筑物内广电网络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与验收作出系统性规定。本规范涵盖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通用工业建筑,以光纤到户全覆盖为核心,确立机房选址面积、环境电源、建筑物内外管道槽盒、箱体安装、用户室内设施及FTTH网络双纤三波传输等技术要求,并明确配套设施与专业设施的分工建设原则。本规范强调广电网络基础设施须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以适应有线无线融合、固定移动融合的发展需要,为智慧广播电视服务提供标准化支撑。
适用范围与总体原则
本规范适用于福建省新建建筑物广电网络基础设施的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既有建筑改扩建可参照执行。本规范要求广电网络基础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且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定型产品。建设分工上,建筑物建设方负责配套设施,具备资质的专业企业负责专业设施建设。
接入方案与FTTH网络架构
本规范明确取消同轴接入,全面推进光纤到户,并融入5G建设相关内容。FTTH传输采用双纤三波方案,分别承载PON双向数据和CATV下行光波。光链路可采用一至三级分光,对光缆选型、光纤接头类型、各段纤芯容量及链路衰减计算等均有明确规定,配线光缆和用户光缆须预留发展余量。
设施建设技术要求
本规范对机房选址、使用面积、环境条件、电源配置及防雷接地提出具体要求。建筑物外管道敷设明确管材选用、埋深及手孔设置标准,建筑物内水平与竖向通道的槽盒管道规格、光缆分纤箱覆盖户数及信息配线箱尺寸均作量化规定。用户室内须布放同轴电缆与六类以上双绞线,终端盒配置区分住宅与公共建筑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