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基坑工程智能化监测工作,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数据准确、预警及时有效,保证基坑及其周边环境安全,制定福建省《基坑工程智能化监测技术标准》DBJ/T13-447-2024,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建筑与市政工程的基坑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的智能化监测。
本标准是福建省为规范基坑工程智能化监测工作而制定的工程技术标准,于2024年6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围绕基坑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的智能化监测,构建了涵盖智能化监测系统、监测方法以及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的完整技术体系。本规范明确了基坑工程中应采用智能化监测的具体情形,规定了监测频率不得低于人工监测最低频率的2倍,并强调必须定期开展测量比对以确保数据可靠性。本规范对监测系统的功能、性能、安装、调试及维护提出了系统性要求,同时针对变形类、力学类、地下水位及视频等不同监测项目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法和设备选型指引,并建立了以趋势预测和预警为核心的数据分析与信息反馈机制。
本规范要求监测系统应包含传感器、智能化采集、远程通信及信息处理反馈等模块,并具备信息交换、分级管理、运行状态监控、电源保障及数据安全保护等功能。系统性能须满足防雷防潮等环境适应性要求,其通信设备应支持有线和无线组网方式,后备电源在中断时至少能保障设备运行24小时,太阳能供电时则不少于72小时。系统安装与维护须有完整的方案,包括定期巡查和原始数据备份。
本规范针对水平位移、竖向位移、深层水平位移、倾斜、裂缝等变形类监测,以及支护结构内力、锚杆应力、土压力等力学类监测,分别明确了适用的传感器类型和采集传输模块组合。例如变形监测可采用智能全站仪、静力水准仪、固定式测斜仪等设备,力学类传感器宜具备温度补偿功能,且最大使用值不宜超过量程的80%。此外,对地下水位监测和视频监测也规定了具体的设备选型与安装要求。
本规范要求智能化分析平台应具备异常数据标识、基准网稳定性分析、实测数据预警及趋势预测功能。当监测数据达到预警值或趋势算法与实测数据偏离度突变时,系统须自动提高监测频率并即时发送预警信息。趋势预测应由具备综合分析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且须符合岩土工程基本规律。当趋势分析结果达到预警值的70%时,系统应予以特殊标识和提醒,以便各方提早应对。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