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DBJ/T13-88-2023,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5000m3/d及以上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促进污水、污泥的资源化利用,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节能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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