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管理与服务规范》DB35/T 1785-2018,自2018年12月1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管理与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运行管理与服务、档案利用与服务。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管理中县、乡两级机构的运行管理与服务,家庭承包经营的自留山林地、国有和集体耕地的经营权信托也可参照使用。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管理与服务规范》DB35/T 1785-2018 是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的管理与服务流程。该标准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信托的定义,提出依法自愿、规范有序、公平公开等基本原则,并详细规定了运行管理与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机构职责、信息管理、信托服务程序、纠纷处理和配套服务等。同时,还对档案利用与服务提出了要求,确保土地信托过程中的信息透明、合同规范、权益保障。
标准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服务的具体流程,包括受理出让申请、签订委托协议、发布出让公告、接收受让申请、确认受让意向、确定受让方、签订流转合同、登记与建档等步骤,确保流程清晰、操作规范。
标准强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应遵循依法自愿、规范有序、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农业用途和农民权益,同时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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