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2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为进一步规范畜禽粪污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促进农牧结合,推进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修订《浙江省畜禽粪污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2.0版)。
本导则规定了畜禽粪污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中的相关要求。本导则适用于规模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户和第三方处理机构的畜禽粪污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工程。本导则可作为畜禽粪污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中的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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