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制定《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筑设备篇)3.0版。
本要点是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技术依据之一,适用于建筑设备各专业的施工图审查工作。本要点以现行国家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和地方标准为基础,重点梳理了上海地方标准中与国家规范有不同要求或更具针对性的条款,涵盖给排水、暖通、电气及动力四个专业。本要点不重复列出国标强制性条文及已颁布的专项审查要点,也不包含消防、民防等并入统一审查的专项内容。在具体审查中,本要点围绕建筑设备、建筑防火、建筑节能等核心领域,明确了各类建筑在设备选型、系统设置、安全防护及节能控制等方面的最低技术要求,并对设计文件深度不足或涉及重大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作出规定,以保障工程设计的基本质量。
给排水专业审查重点
本要点在给排水专业部分,针对住宅、保障性住房及养老设施等建筑,明确了叠压供水方案须经供水部门批准、室外及公共部位管道应防冻、水泵及卫生器具须选用低噪声节能型产品等设备要求。在防火方面,依据《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等标准,详细规定了各类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及特定场所应设置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局部应用系统的具体条件,如设有风管集中空调系统、达到一定建筑面积等情形,并对消防水池容量、消防软管卷盘及气体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作出要求。节能方面则强调公共场所应采用节水型器具及感应式冲洗阀。
暖通专业审查重点
本要点在暖通专业部分,从油烟排放、通风换气及设备安全三方面作出规定。要求餐饮建筑必须预留排油烟专用井道,油烟排放口与敏感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厨房通风须保证负压及规定换气次数,地下燃气设备用房须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并满足正常、事故及不工作状态下的不同换气次数要求。防火防烟方面,系统规定了地下室楼梯间防烟方式、自然通风窗面积、机械加压送风与排烟风机风口间距、排烟管道耐火极限及设置要求,以及中庭、走道等区域的排烟量计算标准。节能方面则对空调水系统的水力平衡、风管绝热层热阻及冷热水温差等提出具体指标。
电气与动力专业审查重点
本要点在电气专业部分,对住宅和保障性住房的导线截面、用电负荷计算功率、局部等电位联结及光纤到户提出明确要求,并规定养老设施须设燃气泄漏报警和紧急呼叫装置。防火方面,要求特定场所配电线路采用无卤低烟型,大型物流建筑及城市综合体须按相应负荷等级供电并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同时明确应急电源的切换时间和供电时间要求。动力专业部分,重点规定了天然气管道埋设与进户管的禁设场所、地下室管道压力等级与放散管设置、高层建筑立管固定支撑与补偿器安装要求,以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上海地方标准,餐饮场所在地下空间的燃气使用也受到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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