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6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为切实推进项目支出标准建设,提高项目标准化管理水平,制定并印发《国土调查类项目支出标准(2023年)》自然资办函〔2023〕1289号
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土调查类项目,应以此标准为依据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地方财政支持的国土调查类项目,可参考此标准并结合当地实际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本支出标准是为加强国土调查类项目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规范性与科学性而制定的技术性文件。本标准适用于自然资源部管理体系内单位开展的国土变更调查与自然资源监测项目,涵盖遥感卫星数据采集、遥感监测、地类调查及数据库建设、成果检查与核查、国家级数据库更新、耕地资源质量分类、自然资源变化状况分析评价、国土调查共享服务产品制作、数据缩编与图件制作、信息系统建设与基础设施维护共十个主要工作环节。本标准的制定立足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系统梳理了各工作环节的内容及难度等级,参照以往经费与预算情况,按照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期间费用等成本构成,综合测算确定了各项支出标准,并将随着工作方法手段的发展及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而不断补充更新。
本标准主要服务于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国土变更调查和自然资源监测项目的预算编制、审查与管理,中央财政支持的此类项目须以此为依据,地方财政支持的项目可参考使用并结合当地实际调整。标准制定遵循了国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依据相关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文件,旨在推进项目支出标准建设,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
本标准对国土调查监测工作的十大板块进行了逐项拆解,每一板块下细分具体工作内容,并确立了相应的难度等级划分依据。难度等级主要依据图斑密度、影像分辨率、任务面积、变更图斑数量、坡度等级、功能点数量等关键指标综合确定,形成了一套可量化的分级体系,为差异化预算编制提供技术支撑。
本标准的支出标准核算基于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期间费用三大成本维度,综合参照了国土调查监测工作的历史经费投入与实际预算情况。测算覆盖了从遥感影像获取、内外业调查、数据处理到系统开发运维的全链条环节,对暂缺的调查手段和业务内容也明确了可参照已有标准或市场价格执行的灵活处理原则。
本标准由自然资源部财务与资金运用司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分别负责向所属预算单位和地方单位的解释工作。标准明确将随着国土调查监测工作方法手段的发展和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而不断补充完善,体现了标准体系的开放性和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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