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2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印发《2025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技术问答》自然资调查函〔2025〕18号。
附件:27问答
本技术问答函由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联合印发,旨在为2025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工作提供统一的技术指导。本问答聚焦一线实操中的重点难点,围绕国土变更调查和林草湿荒调查监测两大类,梳理并解答了关于举证方式、合法合规性核实、特殊地类认定、数据衔接、属性标注及成果提交流程等27个具体问题,以明确技术要求、规范操作路径,强化部局协同,确保年度调查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现势性,并对减轻基层负担作出了明确安排。
本问答明确了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举证方式不作强制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灵活采用高清影像、无人机、典型举证等方式。本年度仅对林草管理范围内的林地、草地及湿地变化图斑,在涉及开垦和占用时开展合法合规性核实,“批而未用”图斑不在此列。对部分违法违规图斑需进行分割处理,不足上图面积的部分可归并到相邻图斑。此外,新增的已审批林业直服设施用地按“其他林地”调查,往年已按建设用地等调查的不再追溯变更。
本问答规定,林草湿荒普查成果中的地类不可直接作为工程建设审批与林草执法的依据,管理属性标注仅作为确定管理范围的参考。灌木林地认定须严格执行国土变更调查技术标准。对于林地草地湿地管理类型标注,需由地方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在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规划编制中共同复核完善,未达成一致的本年度暂不修改。国家级公益林数据暂不融入本年度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数据库,仍采用单独图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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