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3.12.29-《荒漠化区域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 1338-2023.pdf

《荒漠化区域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1338-2023,自2023年12月29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荒漠化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内容、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应用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荒漠化区域风蚀荒漠化、水蚀荒漠化、冻融荒漠化、盐渍化等荒漠化类型的生态质量评价。为简化评价过程和方便生态环境管理,各地可选择区域内的主导荒漠化类型开展评价。其他自然地理区域荒漠化评价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规范聚焦荒漠化区域生态质量评价,从自然环境、生态格局、生态结构、生态功能四个维度构建了一套涵盖土壤、气候、植被、生物多样性及生态调节能力的量化指标体系。本规范将荒漠化类型划分为风蚀、水蚀、冻融荒漠化及盐渍化四类,并为各类指标设定差异化权重与分级标准,通过自然环境指数、生态格局指数、生态结构指数与生态功能指数加权求和,得出综合性的荒漠化区域生态质量指数,并依据该指数将生态质量状况划分为优、良、中、低、差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从自然维持到重点治理的不同管理对策。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荒漠化区域的生态质量评价,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评价维度与指标体系

本规范以荒漠化区域最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确立了四个核心评价维度,即自然环境、生态格局、生态结构和生态功能,并据此构建了包含19项具体指标的指标库。自然环境方面涵盖土壤有机质含量、粘沙比、侵蚀沟面积比例、气温年较差和土壤含盐量,生态格局方面包含各类型荒漠化土地面积占比、生态用地面积占比及景观多样性指数,生态结构方面通过植被覆盖指数、重要生物指数和植被净初级生产力指数衡量,生态功能方面则聚焦防风固沙、水土保持、冻融侵蚀、盐渍化和生态系统调节等指数。各类荒漠化类型依据其主导问题从指标库中选用相应指标并赋予不同权重。

指数计算与分级体系

评价体系采用分层加权法计算荒漠化区域生态质量指数。首先分别计算自然环境、生态格局、生态结构和生态功能四项分指数,每项分指数满分均为100分,由各自下设的具体指标经分级赋值后加权求和得出。随后,四项分指数按0.2、0.2、0.3、0.3的权重系数合成生态质量指数。根据该指数的最终得分,生态质量被划分为五级:优级表示生态环境保持自然状态;良级表示存在潜在荒漠化风险需保护;中级表示已产生荒漠化现象需防护;低级表示有明显荒漠化需治理;差级表示荒漠化严重需重点治理。

适用范围与评价周期

本规范明确适用于全国范围内风蚀、水蚀、冻融荒漠化及盐渍化等四种荒漠化类型的生态质量评价,为简化评价与管理,各地可选取区域内主导荒漠化类型开展工作,其他自然地理区域的荒漠化评价可参照执行。评价周期原则上设定为每年一次,有条件的区域可结合实际增加评价频次,以满足动态监测和精细化管理的需求。

《荒漠化区域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 1338-2023第1页
第 1 页
《荒漠化区域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 1338-2023第2页
第 2 页
《荒漠化区域生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 1338-2023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6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