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浙江省建设工程地质钻探的安全技术操作,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避免对既有地下设施的损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确保钻探外业资料的真实、准确,制定浙江省《建设工程地质钻探安全技术规程》DBJ33/T1020-2022,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质钻探的安全技术操作。
本规程为规范浙江省建设工程地质钻探安全技术操作而制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地质钻探。本规程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系统规定了钻探作业从进场准备、定位安装、钻进工艺到样品采集、记录验收及事故处理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程在2005版基础上进行修订,重点新增了背包式钻机钻探、滩涂与岩溶等特殊作业条件钻探、气样采取等内容,并强化了泥浆护壁、套管跟进、孔内事故预防及环境保护等关键环节的管控。本规程对作业人员配备、安全技术交底、危险源识别及应急管理均作出强制性规定,旨在保障人员安全,避免地下设施损坏,防止环境污染,确保外业资料的真实准确。
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各类建设工程地质钻探,明确勘察单位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单班单机人员配备陆域不少于3人、水域不少于4人。钻探施工前须进行现场踏勘与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无防护上岗。勘察单位应对分包过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并健全质量管理责任制度,原始记录须由机长、记录员及项目负责人分级签字确认,杜绝弄虚作假。
本规程对钻探定位、钻机安装及搬迁作出严格规定,严禁钻塔整体移机,钻塔外缘须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钻进方法以回转钻进为主,钻至地下水位以上须采用干钻,岩芯采取率须满足相应岩土类别标准。护壁方式包括套管护壁与泥浆护壁,泥浆质量须动态调控。本规程新增背包式钻机作业要求,明确其回次进尺不宜大于0.5米,不同地层须选用对应规格钻头。
本规程针对水域、滩涂、岩溶、夜间及浅层含气地层等特殊条件新增专项条款。水域钻探平台安全系数须大于5,遇5级以上风力应停止作业;含气地层钻进须制定防喷防火预案,孔口应安装防喷器。样品采取涵盖岩、土、水、气四类,气样采集可采用触探法或钻探法,储气前须用样气冲排三次以排尽空气,并应在48小时内完成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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