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利用地
HOT未利用地是目前尚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的土地。
热度 37.0
204
资讯
114
文档
8
问题
未利用地常见问题
江苏省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国有未利用地,如何审批?
依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1月15日修订):第三十四条 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国有未利用地,依法由本省审批的,按照以下审批权限办理: (一)不满一公顷的,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市辖区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一公顷以上、不满五公顷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五公顷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未利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江苏省征收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依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1月15日修订):第四十三条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应当按照同地同权的要求,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确定补偿标准。涉及水利、交通运输、电力、通讯基础设施等其他地上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迁移、改建或者支付迁移费、改建费、补偿费等。青苗补偿费按照一季的产值计算,能够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对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对移植费用过高或者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
关于开挖河道用于水域占补平衡是否应该办理农转用手续?
开挖河道后变更为未利用地,不需要办理农转用手续,如果占用耕地是需要进行补充耕地,保证耕地不减少。开挖河道应该属水利工程,是需要变为建设用地,而不是未利用地,涉及占用耕地,需要落实占补平衡。原则是不允许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的,对确因重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人为因素、长期自然环境变迁所致农用地实际变化为未利用地的,需要”一事一议“申请变更,需要很多证明材料,手续较麻烦。
设施农用地项目占用的未利用地,是否需要复垦?
首先,相关文件规定了: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可见《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等文件。其次,如果恢复原用途和复垦是划等号的,答案是需要复垦,如果不是划等号的,则答案是不需要复垦,只需简单恢复原土地用途。题主自行理解。需要说明的是:1.术语上的恢复原用途和复垦两者是有差别的,比如是否采取了整治措施并通过验收,前者否,后者是。2.请确认该设施农用地是否已上图入库正式备案为设施农用地,若否,且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则地上建筑物则为违法建筑。
什么是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
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 development of rolling land指对具备成片开发利用条件的低丘缓坡区域,按照适宜性原则,统筹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增加土地有效供给的活动。注:采用 《土地整治术语》TD/T 1054 2018中的定义。
已解决
有最佳答案
已解决
有最佳答案
已解决
有最佳答案
已解决
有最佳答案
已解决
有最佳答案
已解决
有最佳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