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数据库规范》DB41/T2561-2023,自2024年03月1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数据库的基本规定、内容与要素分类、数据库结构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涉及的联合测绘事项数据入库工作。
本规范立足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际,对联合测绘所涉各阶段数据成果的建库工作进行了系统性规定。本规范明确了数据库涵盖选址测绘、勘测定界、地籍调查、拨地测量、不动产预(实)测绘、建设工程放验线以及规划、人防、消防、绿地、车位、地下管线等多项竣工测绘的全链条数据内容,并基于统一编码原则对要素进行大类、小类、扩展及图形码的四级分类与分层组织。同时,本规范以详尽的属性结构表形式,逐一规定了各业务环节下宗地、自然幢、逻辑幢、户、界址点线面、规划控制线、竣工指标核实等核心对象的字段构成与数据类型,为此类数据的标准化存储、交换与共享提供了统一的技术基准。
本规范构建了以9为联合测绘大类码,以选址测绘、勘测定界、规划竣工测量等具体业务为小类码,并辅以地物类与注记类扩展码以及点、线、面、注记图形码的四级分类编码体系,确保全业务链要素标识的唯一性与可扩展性。
本规范系统定义了从前期土地勘测、中期不动产预实测绘,到后期多部门竣工核实等联合测绘全流程的数据属性结构,覆盖用地红线、建筑物外轮廓、分层面积、人防防护单元及消防间距等关键空间与属性字段。
本规范统一界定了用地红线、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及口部等核心术语,并明确规定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成果质量检查遵循现行数字测绘成果质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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