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保障性住房装修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保障性住房装修工程质量控制要点,保证装修工程质量,特制定河南省《保障性住房装修工程质量控制规程》DBJ41/T156-2023,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规程适用于河南省范围内新建、改建的保障性住房装修工程质量控制。
本规程为河南省保障性住房装修工程质量控制的地方标准,旨在通过规范材料、设计、施工及验收全流程,统一质量控制要点。其核心在于推行绿色环保与装配式装修理念,严禁擅自改动承重结构及配套设施,并要求施工前须完成样板房并作为验收依据。规程详细规定了防水、抹灰、门窗等十二个分项工程的具体施工标准,如卫生间防水高度、抹灰粘结强度等指标。工程完工后,必须对各分项工程进行全数检查,并对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点项目进行检测,确保全装修质量达标后方可交付使用。
规程强调装修材料必须满足低污染、高性能的要求,并符合防火及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严禁使用淘汰材料。设计方面,应遵循建筑、装修、部品一体化原则,推行标准化与模数化,且不得改变共用设施位置或降低建筑安全与环境质量。
施工前须编制专项方案并制作交付样板房作为施工与验收范本。规程对防水、电气、卫浴等工程提出了具体量化指标,如防水层厚度、电气绝缘电阻值等。工程质量验收应在竣工验收前进行,重点检测项目不合格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严禁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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