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下水环境调查图件制作技术规范》DB41/T2896-2025,自2025年09月2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地下水环境调查图件制作的基本要求、基础类图件制图和应用类图件制图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工业污染源及其他类型污染源周边区域的地下水环境调查图件制作。区域性地下水环境调查可参照使用。
本规范确立了地下水环境调查图件制作的技术体系,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工业污染源及其他类型污染源周边区域的地下水环境调查图件编制,区域性调查可参照执行。本规范从空间参照系统、图件分类、地理底图到图幅配置提出了统一的基本要求,并将图件划分为基础类与应用类两大类,分别规定了各自的制图内容和表达规则,同时以资料性附录提供了图件编制内容说明、图幅配置示意图及各类图件的标准图例,形成了一套完整、可操作的制图技术流程。
本规范明确基础类图件包括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水文地质图、水文地质剖面图以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区划图。其中水文地质图与剖面图按 DZ/T 0329 规定制作,重点展示含水岩组结构、富水性及水位埋深等特征;其余图件则按本规范附录 C 提供的图例与表达形式,展示调查范围、对象布局及保护区分布。
本规范明确应用类图件涵盖地下水流场图、井点分布图、监测布点图、质量综合评价图、典型污染物分布图、污染评价图、监测井综合柱状图、脆弱性分区图及综合污染源荷载分区图共九类。各图件按附录 D 图例规范表达地下水流向、监测点位、污染指数、脆弱性分区等专题信息,并要求典型污染物分布图与污染评价图中每种超标因子单独成图。
本规范对空间参照系统作出统一规定,要求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及 1985 国家高程基准,比例尺按制图区域实际选取。同时规定了图廓、图名、指北针、比例尺、位置示意图、图例及责任表等图幅配置要素的样式与位置,地理底图需按国家标准编绘并补充近期遥感影像,涉密内容须进行技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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