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城市治理要素北斗网格空间数据规范》DB3201/T1183-2023,自2023年12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治理要素北斗网格空间数据的构成、分类、编码、组织与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城市数字化治理中城市治理要素北斗网格空间数据的采集、更新、管理、分发、表达和应用服务等。
本规范规定了南京市城市治理要素在北斗网格框架下的空间数据构成、分类、编码以及组织管理要求。本规范以北斗网格位置码为核心技术手段,对城市治理中涉及的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要素的空间特征与属性特征进行统一数字化描述,构建了一套包含标识信息、空间信息、时间信息和属性信息在内的完整数据结构。通过明确时空基准、确立分类编码规则、设计索引与业务数据库协同的组织框架,本规范为多源异构城市治理数据的唯一标识、归集融合、共享交换提供了标准化技术路径,适用于数据采集、更新、管理、分发及服务应用全流程,旨在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提升数据准确性与互操作性,支撑南京城市数字化治理的精细化与智能化。
本规范确立了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北京时间为基础的时空基准,将城市治理要素的空间特征以北斗网格码集合进行表达。数据由标识信息、空间信息、时间信息和属性信息四部分构成,其中标识码由44位北斗网格码和12位分类码组成的56位码元构成,确保每个要素拥有唯一身份标识,并可通过基础属性中的业务编码与原业务系统关联。
本规范采用门类、亚门类、大类、中类、小类的五级分类体系,门类分为基础要素、专业要素和综合要素三类,亚门类细分为16类。分类码采用12位定长数字码,高位码遵循国家标准,低位码依据行业标准编制。规范规定了扩展规则,即门类和亚门类不可重定义,大类以下可扩充,确保了体系的一致性与对行业管理需求的兼容性。
本规范明确了数据主管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要求业务部门通过调用北斗网格编码工具为存量及增量数据生成标识码。数据管理流程涵盖唯一标识码的生成采集、基于标识码的数据归集治理和共享使用。数据治理涵盖去重、去噪及空间属性一致性处理,数据共享遵循一致性、敏捷响应、可溯源和灵活选择原则,支持数据集与接口两种服务方式。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