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B32/T4788-2024,自2024年1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运行监测、运行安全和运行效能评价。本文件适用于设计规模大于500m3/d的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的运行与维护。
本规程规定了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运行与维护的全流程技术要求,适用于设计规模大于500m³/d的尾水湿地项目。本规程以保障湿地长期稳定运行为核心,从运行管理、维护保养、运行监测、运行安全及运行效能评价五大维度构建了系统化的技术体系。本规程强调应根据调试期、试运行期和成熟运行期三个阶段实施差异化管控,并对设施运行、生物控制、湿地防堵、低温与低碳运行等关键环节提出了量化操作指标和具体措施。本规程还明确了定期巡查、填料维护、植物修剪收割及配套设施保养的频次与方法,同时建立了包含水质、水位和生物多样性的监测框架,为尾水湿地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技术依据。
本规程将尾水湿地运行划分为调试期、试运行期和成熟运行期,试运行期不应少于6个月。在设施运行中,需根据湿地类型选择连续、间歇或潮汐流运行模式,并对表面流和潜流湿地的水位调控提出差异化的高程标准。防堵方面,针对水平潜流和垂直潜流湿地的堵塞问题,本规程分别给出了轮休调整、填料清洗更换及设置反冲洗系统等差异化解决方案。
本规程强调通过生物和物理方式维持湿地生态平衡,杂草、藻类和蚊蝇控制应避免使用化学药剂,优先采用水位调节、配置抑藻植物或投放水生动物等手段。对外来入侵物种须执行全株清除与集中销毁。在低温运行方面,本规程要求池体内水温不低于4℃,并提出了覆盖植物残体、形成冰层隔绝层等保温措施以及降低表面水力负荷等工艺强化路径。
本规程明确了湿地池体、填料、植物及配套设施的分类维护要求,如潜流湿地漫流面积超30%时须更换填料,沉水植物冠层覆盖度过高时需进行修剪疏移。同时,本规程构建了运行效能评价体系,建议采用层次分析法,通过量化评价指标来综合判定湿地运行效能等级并形成反馈整改建议,支撑持续优化的运维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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