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既有建筑幕墙维护与改造工程技术标准》DB32/T4874-2024,2025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既有建筑幕墙维护与改造中的通用功能、性能,以及满足既有建筑幕墙维护与改造功能性要求的通用技术措施,内容涵盖既有建筑幕墙的检查、设计、施工、验收等过程技术和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民用和一般工业用建筑的既有建筑幕墙维护与改造及运行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既有建筑幕墙维护与改造的通用功能、性能及技术措施,涵盖检查、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要求,适用于民用和一般工业用建筑的既有建筑幕墙维护与改造及运行管理。本文件系统构建了从日常维护到全面改造的完整技术体系,强调以周期性检查为基础、可靠性评估为决策依据,对材料选用、检查分类、维护作业及改造设计等各环节提出明确技术要求,确保幕墙在全生命周期内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
本文件建立了日常检查、全面检查、特定检查和专项检查四类检查机制,明确各类检查的周期、内容、抽样规则与评价等级。日常检查侧重外露缺陷和异常现象,由维护责任主体或其委托管理人实施;全面检查、特定检查及专项检查须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开展,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资料核查、现场检查和报告编制,以分级评价方式判定子单元质量状况,为后续维护或改造提供依据。
本文件针对玻璃幕墙、金属与石材幕墙、人造板幕墙及采光顶、雨篷等不同幕墙类型,分别规定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和应急维护的具体内容。维护作业须遵循“先查勘后维护”的原则,严禁采用破坏性拆除方式,对密封胶更换、五金件修复、面板更换及预应力补偿等提出详细技术规定,并强调高处作业、设备使用和周边安全防护等施工安全要求。
本文件规定改造前须依据可靠性评估结果进行设计,改造设计应满足安全、经济、适用、美观、环保原则,宜优先利用原有支承结构和预埋件。针对构件式、点支承式、全玻璃幕墙及人造板幕墙等不同结构形式,明确改造技术要点和禁止事项。拆除施工须按先上后下、先重后轻顺序进行,施工过程须编制专项方案,严格落实验收程序,确保改造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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