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3.12.28-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3〕91号.pdf

2023年12月2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水的大文章”和“一泓清水入黄河”重大部署,提高全省城镇(指设区城市、县级市、县政府所在地镇,下同)再生水利用水平,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3〕91号。

本意见围绕提高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水平、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系统部署了工业回用、市政杂用、生态景观补给和农业灌溉“四水统筹”的再生水供给格局。本意见以“节水优先、统筹推进,系统谋划、稳步实施,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科学管理、安全利用”为基本原则,明确分阶段目标:到2025年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到2027年达到30%,同步推动管网设施建设、水质监管体系完善及配套政策落地,旨在缓解地下水超采、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为再生水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扩大利用规模,构建“四水统筹”格局

本意见将工业回用置于首位,推动将再生水作为全省工业生产“第一水源”,要求高耗水行业优先使用并实现“应用尽用”,着重推进远距离输水专线建设和各级开发区再生水回用全覆盖。市政杂用方面,明确逐年提升管网密度和取水口布局,在道路清扫、园林绿化等领域逐步替代常规水。生态环境补水重点支持汾河、桑干河等主要河流及湿地景观回用,农田灌溉则强调制定省级水质标准、严格监控水质和土壤安全,审慎推进经济类作物灌溉。

强化设施建设与全过程监管

本意见坚持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要求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完善制水工艺和供水设施,因地制宜推广分布式小型化装置,并根据不同用水需求优化工艺路线、合理掺混或建设尾水人工湿地。监管层面,本意见推行从源头到用户的全过程水质监控,明确工业废水退出城镇生活污水管网的时限,严防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处理系统,并要求建设涵盖污水收集、处理与再生水生产的全生命周期智慧管理平台,实现多维预警和联动调度。

完善配套政策与组织保障

本意见着力将再生水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强化用水总量考核中再生水利用量的权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和常规水源等量置换,明确水权授予、交易和置换规则,原则上尾水水权免费授予再生水企业。同时建立奖补机制,按比例对设施建设项目予以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服务,并明确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和住建、水利、发改等部门的具体分工,形成多元投资和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该意见的出台对山西省破解水资源短缺瓶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具有深远意义。该文将再生水利用提升至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落实“一泓清水入黄河”战略的核心举措,通过量化目标倒逼各地加快再生水厂网建设与水质工艺升级,为高耗水行业转型和城市韧性提升提供了刚性约束与路径指引。该意见强调“工业第一水源”和市政杂用全覆盖,有助于从需求端和水源端双向发力,实质性压减地下水开采量,改善区域水生态基底。在产业层面,该文推动水权交易、价格协商和财政奖补等市场化机制创新,结合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和全过程水质监管,既可降低用户用水成本,又为再生水产业化、绿色金融参与开辟了可预期的政策空间。各地在落实过程中若能有效协调多部门职能并严守水质安全底线,该规划有望形成可推广的缺水地区再生水高效配置范式,助力全省构建稳定、安全、可持续的水资源保障体系。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3〕91号第1页
第 1 页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3〕91号第2页
第 2 页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3〕91号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1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
#108d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