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6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编制了《山西省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
本规划是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统筹耕地保护与国土绿化的专项规划,旨在化解耕地与林地、草地空间交叉重叠的矛盾,划定管理边界清晰、不交叉不重叠的耕地保护空间与国土绿化空间,同步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与生态屏障建设。规划范围为全省国土空间,基期年2025年,期限2026至2035年,提出“两山屏绿、汾泽润田、耕林协同、固本兴晋”的空间格局,并明确用途管制规则、重点工程与实施保障机制。
目标与空间布局
到203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64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748万亩,森林覆盖率高于25.1%,森林蓄积量不低于2.22亿立方米。耕地保护空间由耕地空间与耕地补充空间构成,集中分布于汾河中游、汾河下游—涑水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六大规模农业生产片区;国土绿化空间由林草空间与林草补充空间构成,主要分布于吕梁山、太行山、太岳山—中条山三大生态屏障。初步划定耕地空间5689.03万亩、耕地补充空间1043.63万亩、林草空间13041.81万亩(林地9382.54万亩、草地3659.27万亩)、林草补充空间738.30万亩,均待审核后更新。
用途管制规则
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及棉、油、糖、蔬菜、饲草饲料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禁止挖湖造景、擅自在耕地上绿化造林、种植草皮等行为;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耕地补充空间以恢复优质耕地为主、新开垦为辅,新增耕地动态纳入耕地空间。国土绿化项目原则上限于国土绿化空间内实施,不得进入耕地保护空间;林草补充空间内地块达到认定标准的及时划入林草空间。林地实行分级分类保护和占用总量定额管理,草地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
重点工程与实施保障
重点工程包括集中垦造耕地、全域整治示范、耕林草置换和国土绿化四类。集中垦造耕地按“片区统筹、规模实施”推进宜耕未利用地开发、低效建设用地复垦、低效园地整理和盐碱地综合治理;全域整治示范探索“山西路径”,破解空间布局无序化、耕地碎片化、土地利用低效化、生态功能退化问题;耕林草置换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推进耕地下山下坡、园林地上山上坡。实施保障从组织、规划传导、统一管理维护、监督考核四方面构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实施,规范空间转换规则并定期体检动态维护。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17号](https://www.guoturen.com/data/doc/cover/669.jpg)

